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报来《关于上报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特殊装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以及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特殊装修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
*、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号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层(产房),*层(新生儿监护病房),**层(****),**层(消毒供应中心),**层(手术层),**层(手术层设备层)区域进行特殊装修,特殊装修区域建筑面积合计为****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工程、空调工程、医气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万元,其中第*部分工程费用****.**万元,第*部分其他费用为***.**万元,基本预备费为***.**万元。
*、资金来源:市财政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进*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
*、请据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涉及变更等事项的,严格按照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委、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印发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南发改城市〔****〕***号)执行。
附件:南宁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综合楼特殊装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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