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宣科〔****〕**号)的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等环节,遴选出“静电除尘除雾-纳米碳基材料吸附脱附-催化氧化工业*****体化技术及应用研究”项目拟申报****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通信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邮编:******)
附件: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拟推荐****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表
****年**月**日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拟推荐****年省重点研究与
开发计划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 |
静电除尘除雾-纳米碳基材料吸附脱附-催化氧化工业*****体化技术及应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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