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招标公告 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更新时间 2019-12-26
关键词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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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市东江引水*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郴州市东江引水*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苏仙区、北湖区、桂阳县

建设单位

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由取水工程、净水厂扩建工程、输水工程组成,取水工程:从东江湖日取水**万**/*,取水口、引水隧洞及引水出口*期已完成建设;净水厂扩建工程:包括新建*组絮凝沉淀清水池、*座气水反冲洗砂滤池、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以及大门,扩建配水井、加药间以及回收水池,以及相关配套及附属工程等;输水工程:包括新建*#调节水池及加压泵站(含智慧调度大楼)、*#调节水池及加压泵站、*#调节水池(站),以及相关配套设及附属工程等,并新建输水干管总长**.***,资兴至郴州市区的输水主干管自东江水厂引出后沿着****省道—青啤大道—宿雁路—****道路—许资大道—郴永大道—青年大道—茶园路—郴县路敷设至山河水厂;郴州市区至桂阳段输水主干管由山河水厂经郴县路—郴州大道—朱家湾路敷设至*#调节水池,再沿郴州大道经*#调节水池敷设至*#调节水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

[*]、管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管沟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即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壤分层剥离,集中堆放;在管道施工结束后回填土必须按次序分层覆土,最后将表层比较肥沃的土铺在最上层);

[*]、管道穿越林地时应尽量减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禁止砍伐施工作业带以外的树木,尽量采取人工开挖方式,减小机械作业对林地造成的破坏。

[*]、施工作业场内的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对作业场外的灌木草丛的破坏;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

[*]、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通过改造或适当拓宽,*般能满足施工要求即可,避免穿越林地。

[*]、沿线施工作业带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破坏周围农田、林地植被。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视沿线具体情况实施:原为农田段,复垦后恢复农业种植;原为林地段,原则上复垦后恢复林地,不能恢复的应结合当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可考虑植草绿化。根据管道有关工程安全性的要求,管道沿线两侧**范围内原则上不能种植深根性植物或经济类树木,对这*范围内的林地穿越段,林地损失应按照“占*补*”的原则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态补偿。

[*]、在过河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合理稳妥措施,防止河流淤塞,并加强对河流生物、鱼类的保护,尽量避免或减少对水资源的破坏。

[*]、为防止施工对河流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河流穿越采用大开挖方式进行施工时,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且河底面应砌干砌片石,两岸护坡设浆砌块石护岸,防止水土流失.

本项目管道穿越湖南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敏感区段时,除采取上述保护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严格按照相关论证报告、专题报告及地方政府要求的路线进行施工,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和施工作业带进行材料运输,在敏感区内禁止取弃土、设置弃渣场、施工营地和其它生活设施,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和不低于*.* *的铁丝防护栏,禁止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入到施工范围外区域。

[*]、按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在施工区域周边补充种植绿化带,加强自然驳岸整理和补植,在*定程度上减轻生物量损失。

[*]、项目控制在枯水期施工。

[*]、施工期临时设施尽量选择在沿线农村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凡因施工破坏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植被恢复应保证成活率,采取先草本~灌木~乔木相结合的方式,并定期管护。

[*]、车辆运输散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避免夜间施工,减少灯光和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施工现场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检查,督促各项生态环保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未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施工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造成生态破坏的,应采取补救措施或予以恢复。

[*]、工程施工前应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征用林地手续,与风景区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在得到风景区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才能建设施工。

[*]、施工期间,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项目沿线敏感区及古树名木的不利影响。

(*)地表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垃圾处理依托当地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弃渣:弃方主要由施工单位运至现有的郴州畅通建筑弃渣场和万华岩旺发渣土消纳场进行集中堆置;

[*]施工废料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

(*)噪声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控制规定,严禁在晚上**时至次日*时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根据规定施工。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敏感地点的影响,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运输车辆应尽量减少鸣号,尤其是夜间和午休时间。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地点同时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运营期

(*)废水

净水厂产生的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经厂内泥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至配水井作为原水,不外排;项目调节水池及加压泵站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入沿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净水厂的生活污水采用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及地埋式*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级标准后外排大阪溪,经大阪溪*.****后沿东江右岸修建的****长明渠汇入耒水(东江)。

(*)噪声

[*]、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

[*]、设备安装基础采用减震器柔性安装;高噪声动力设备房、控制室采用吸音墙面和隔声措施,设置隔声门窗以降低噪声;

[*]、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在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周围进行绿化,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

[*]、项目净水厂泥水处理系统泥沙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或综合利用。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号,****年*月*日施行)实行,以现场张贴、当地网站、当地报纸等多形式多媒体公示本项目信息,截止至****年*月**日,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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