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年*月*日拟对河南省浩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万立方米水泥稳碎石、砼预制构件及商
品混凝土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县环保局拟对河南省浩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万立方米水泥稳碎石、砼预制构件及商品
混凝土加工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环保局开发股。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开封市杞县邢口镇公路局老料场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杞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万立方米水泥稳碎石、砼预制构件及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 |
开封市杞县邢口镇公路局老料场内 |
河南省浩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拟投资****万元在杞县邢口镇公路局老料场内建设年产**万立方米水泥稳碎石、砼预制构件及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 |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水稳拌合站筒仓废气、水稳拌合站拌合废气、混凝土及砼预制构件生产线筒仓废气、混凝土及砼预制构件生产线搅拌废气、食堂油烟和车辆运输往来和物料装卸输送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本项目水稳拌合站共设*座筒仓,筒仓在受料过程会产生部分含尘气体。筒仓上面设置脉冲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根***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水稳拌合站拌合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含尘气体,拌合设备设有脉冲式除尘器,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的拌合粉尘经*根**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混凝土及砼预制构件生产线共设*座筒仓,筒仓在受料过程会产生部分含尘气体。筒仓上面设置脉冲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的水泥筒仓粉尘经*根***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排放标准的要求。本项目食堂油烟,要求在厨房灶台上方安装集烟罩,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收集后,引入*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能够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设置的*个*立方米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渣池沉渣,回收粉尘重新进入产品;职工的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输送带、输送机、搅拌机拌和机、投料斗等等设备的运转,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隔声围墙、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