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1月15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1月15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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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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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月**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

关于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雪乡景区洗消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环建审〔****〕*号

****-*-**

*、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雪乡景区洗消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有限公司雪乡景区洗消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双峰林场东侧****处,建设性质为新建。洗消中心占地面积为******,建筑面积******,年洗涤布草 *万套,清洗餐具**万套,设有餐具清洗车间、布草清洗车间、水泵房、配电室及控制间等。利用库房建设污水处理间,污水处理间拟建气浮机+****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止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供热由雪乡景区提供集中供暖;项目废气污染物为餐具待洗间内部分餐具表面附着少量食物残渣而产生的恶臭和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餐具待洗间在采取加强通风,减少餐具在待洗车间停留时间等措施后,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 中*级标准; 污水处理间恶臭气统*收集,并**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改扩建*级标准。

(*)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水进入新建污水处理间,通过****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污水处理间日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气浮+***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级标准 * 标准,利用既有排污口,雪乡景区牡丹江山门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入大杨木沟河,汇入海浪河。待雪乡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后,本项目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水排入大杨木沟河,最终汇入海浪河。本项目污水处理间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或参照******* 执行。洗消车间和布草洗涤车间,采取地面硬化措施。

(*)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包括污泵类、风机、空压机、烘干机、清洗机、洗衣机、折叠机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东、西、北厂界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中*类标准;南厂界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中*类标准。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破损餐具、废包装袋、栅渣、气浮渣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破损餐具、废包装袋、栅渣由环卫部门统*进行处理。气浮渣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储存在污泥池内,定期抽运至海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运营。

*、建设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建设项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由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负责。建设单位要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转交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备案管理。

*、遇市政府规划动迁及土地性质调整等情况时,本项目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应符合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条路***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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