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邢口乡谢寨分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招标公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复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邢口乡谢寨分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更新时间 2020-03-19
关键词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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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邢口乡谢寨分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邢口乡谢寨分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邢口乡谢寨分场生猪养殖项目

开封市杞县邢口乡谢寨村

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 ********(合 *** 亩),总投资*****.** 万元,年出栏 ** 万头商品猪。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养殖猪舍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收集池恶臭、固粪处理区恶臭、沼液储存池废气、沼气、食堂油烟、火炬废气。养殖猪舍恶臭气体采用粪尿及时收集、微负压集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收集池恶臭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后引入固粪处理区的“过滤棉+**光解+水帘”除臭装置处理;固粪处理区恶臭采用添加植物型除臭剂、微负压收集+**光解+水帘装置处理;沼液储存池采用覆膜全密闭,少量沼气积累后引至火炬点燃放空;沼气部分用于食堂用气,其余采用火炬点燃放空;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分别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要求及《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表*小型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洗消中心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废水、猪舍臭气处理产生废水、固粪处理区臭气处理产生的废水、初期雨水。采用黑膜沼气池处理后,沼液在耕作施肥期用于配套施肥区综合利用,非施肥期在沼液储存池内暂存,不外排。养殖区初期雨水进入黑膜沼气池处理,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猪叫声、猪舍降温配套风机、污水处理站各类泵及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猪粪固形物、沼渣、病死猪尸体、废脱硫剂、医疗固废、废灯管、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废过滤棉。猪粪固形物、沼渣送固粪处理区发酵制作有机肥基料,有机肥基料近期依托扶沟牧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远期待杞县牧原配套有机肥生产线建成后送该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病死猪尸体由密闭罐车近期依托通许牧原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待杞县牧原无害化处置中心扩建项目手续完成后,依托杞县牧原无害化处置中心进*步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回收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河南省富强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灯管、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过滤棉收集后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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