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万平米锂电池隔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春市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万平米锂电池隔膜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号(******)
项目名称 |
宜春市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万平米锂电池隔膜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路**号 |
建设单位 |
宜春市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赣州市辉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宜春市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万平米锂电池隔膜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路**号,中心地理坐标为:******'**.**、*****'**.**。项目为空地;西面为宜春*达电杆厂;南面为空地;北面为武藏野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主要以**粒子为原料,通过流延、热处理、复合、拉伸成孔、应力消除、分层分切等工序生产锂电池隔膜。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公司租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栋空置厂房作为企业主体建筑,在厂房内新建*条流延生产线、复合区、热处理区、拉伸*#区、拉伸*#区、分层、分切区、品检、包装区各*个、半成品仓、成品仓各*个、办公室、实验室等主体工程;新建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装置、*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废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流延过程中冷却辊冷却用水和员工生活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定量的新鲜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动植物油等,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级*标准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用先进的、密封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为流延、热处理和拉伸成孔等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为热处理和拉伸成孔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废气通过加装集气罩收集后经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浓度达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塑料制品业》(****/****.*-****)表*及表*中的相关标准值要求通过***排气筒外排。注塑废气采取负压系统收集后经***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达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塑料制品业》(****/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废气达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塑料制品业》(****/****.*-****)表*及表*中的相关标准值直接外排。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噪声污染源包括冲床、磨床、钻床、注塑机及超声波焊接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采用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弃包装袋、废抹布、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废弃包装袋统*收集暂存于厂区*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 各类固废在出厂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及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范围。该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内相关规定要求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进行了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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