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经开区镜湖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松原经开区镜湖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更新时间 2020-03-10
关键词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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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经开区镜湖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经开区镜湖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审批办公室)
  传真:****-*******
  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松原经开区镜湖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工程
 吉林省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道路工程全长*****;敷设给水管线*****;敷设雨水、污水及供热管线******;敷设燃气、通信及电力管线 *****;新建路灯 *** 盏;变压器 *台,智能型路灯节电控制配电柜*台,低压电缆******;绿化工程包含道路内绿化带及分隔带的绿化,绿化总面积****** *,行道树****株;交通划线 ****.** *,交通信号灯** 处,监控及电子警察**套,安全标牌**个。该项目总投资*****.**万,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管道试压废水集中收集,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加强对道路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清理,避免沉积与堵塞,确保排水系统运行正常。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要采取加强筑路材料的运输管理,洒水降尘,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搅拌场;敏感地段采取湿法作业,禁止大风天气作业,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主要车辆产生尾气及扬尘,通过加强行车管理,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使用苫布封盖等有效降措施降低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使用围挡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运营期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应通过加强行车管理,限制行车速度等措施,敏感地段禁止鸣笛等,避免造成环境影响。
*.施工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严格按施工计划和操作规程,严格控制余料产生,可用于修补道路或建筑使用。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上行人及行驶车辆扔弃的垃圾,应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清理,避免造成*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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