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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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绿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吨***** 和** 吨*****(含氟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 |
丽环建〔****〕*号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向地方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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