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 邮箱:**********@***.***
通讯地址:张掖市东北郊盛和路(育英学校西侧)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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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皇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肃南县皇城镇北极村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人民政府 |
重庆*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肃南县皇城镇北极村,工程全部位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座,配套建设*.****的回用管网和*.****的灌溉管网。污水处理厂采用地埋式“**/*+***+消毒”工艺。项目主要收集皇城镇生活污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建设不得造成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破坏,不得损害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级*标准要求后,夏季全部用于灌溉,不得排入地表水体等环境敏感区;冬季储存于蓄水池中,不得外排。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落实好格栅集水井、调节池、**/*池、膜处理间、污泥池、回用水池、蓄水池等区域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及管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张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物料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通过采取除臭风机+**光解除臭设备、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厂区管理等措施,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排放限值要求后经***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设置*台****的电锅炉采暖,不得设置燃煤锅炉。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范围内;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不乱堆和随意排放。施工期,建筑垃圾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具有回收价值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弃方部分用于周边场地平整,剩余部分清运至皇城镇垃圾填埋场用作覆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皇城镇环卫部门统*处置。营运期,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和栅渣*起拉运至肃南县皇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处置;废膜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现场不储存。 生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弃土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管网施工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严禁踩踏破坏周边植被,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原有地貌。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落实好污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物料、废水跑冒滴漏污染土壤环境,定期进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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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肃南县博怀沟*带铜矿普查项目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藏族乡 |
兰州彤辉商贸有限公司 |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藏族乡,处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项目勘查面积**.*****,由**个拐点围限,主要进行地质测量、化探、槽探、钻探,共设置探槽*个,钻孔**个;项目建设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建设不得造成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破坏,不得损害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盥洗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钻孔浆液收集至钻孔泥浆池循环利用;施工作业场所修建临时性旱厕,粪便熟化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生活废水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湿法作业、洒水抑尘、遮盖篷布、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限制车速、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与保养、使用优质燃料等措施,降低场地和道路扬尘、车辆和机械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冬季不进行探矿作业,不得设置燃煤供暖锅炉。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范围内,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地表剥离物和废石在作业区临时堆存,工程结束后地表剥离物全部用于作业区生态恢复,废石全部回填于作业区;钻探泥浆循环使用,废泥浆集中收集至废弃泥浆池,待自然风干后覆土掩埋并压实;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处置。 生态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普查开工前须对原探矿遗留钻探平台、槽探点堆积的废土石进行回填和植被恢复,对原遗留本次不利用部分道路全部进行覆土、植被恢复。探矿期按照“边勘查边治理”的原则,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避免在雨季进行动土和开挖,减轻施工场地周边的水土流失。钻探、探槽作业时预先剥离表层植毡层和土壤,探矿结束后,弃土及时回填,使用预先剥离的表层植毡层和土壤进行生态恢复,不得搁置。强化施工道路的整治和沿线生态景观的恢复重建工作,加强道路边坡防护和排水措施,保持边坡稳定、排水顺畅。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动植物的保护。 探矿结束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及时拆除项目区内各勘查施工设施,及时撤出项目区内所有器械及车辆,恢复原有景观生态环境。对探槽、钻孔处剥离的表土进行回填平铺,并撒播草籽进行生态恢复。巡视调查整个探矿区域,查看区域内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不遗留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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