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希森美康医用电子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锅炉技改项目 |
高新区 |
济南希森美康医用电子有限公司 |
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废水:监测期间,**区间值为*.**~*.**,氨氮最大值为*.****/*,悬浮物最大值为***/*,*日生化需氧了最大值为*.***/*,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部分:小清河流域》(****/****.*-****)重点保护区域限值标准以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要求。废气:监测期间,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氧化硫最大折算浓度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烟气黑度小于*,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锅炉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要求。噪声:监测期间,东、西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北、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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