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受理了*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天镇县城新区新世纪大街南侧,西*路西侧。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
大同市天镇鑫龙石材有限公司利用花岗岩废石深加工成石子项目 |
天镇县张西河乡张小堡村西北****处 |
大同市天镇鑫龙石材有限公司 |
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公众参与文件*并公开。
附件:*、大同市天镇鑫龙石材有限公司利用花岗岩废石深加工成石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公示版.***
天镇县鑫龙石材有限公司废石深加工石子项目环评受理公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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