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并采取“格栅+搅拌池+综合调节池+****组合池+曝气池+*沉池+*沉池+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各生产工序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等。对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密闭措施进行负压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等其他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密闭、加强管理、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加强清扫、绿化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病死猪等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委托送往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应设警示标志,并做好地面防渗防腐工作,严禁露天堆放。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按要求设置相应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停产,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周边规划控制。项目所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