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北园路**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源县东南煤业有限公司大河镇篆湾煤矿*号井资源整合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大河镇篆湾村 |
建设单位 |
富源县东南煤业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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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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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篆湾煤矿*号井位于富源县城***°方位, 距县城平距约****,公路里程** **,地处富源县大河镇篆湾村境内。篆湾煤矿*号井始建于****年,****年取得采矿证,生产规模*万*/*,矿区面积*.*******,开采标高****~*****,采用斜井开拓。****年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云煤整合办[****]第**号”文“将篆湾煤矿*号井调整为相邻重组型整合主体矿井,整合规划建设青龙煤矿*号井(已关闭矿井)资源”。****年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篆湾煤矿*号井扩大矿区范围,扩区后矿区面积增大至*.*******,开采标高+*****至+*****,生产规模为**万*/*。****年*月,建设单位取得了“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富源县东南煤业有限公司大河镇篆湾煤矿*号井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曲煤复[****]**号)。由于青龙工业场地征地问题无法解决,项目未开工建设。****年*月,建设单位决定变更工业场地及开拓开采方式,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初步设计(修改)《富源县东南煤业有限公司大河镇篆湾煤矿*号井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初步设计(修改)说明书》,并于****年**月取得了“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富源县东南煤业有限公司大河镇篆湾煤矿*号井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曲能源煤炭[****]**号)。根据初步设计(修改),篆湾煤矿*号井设计开采规模为**万*/*,服务年限**.**,开采**、**、**、***、***、****层煤,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项板,采用综采采煤工艺。利用原篆湾煤矿工业场地的*条井筒,在原青龙工业场地内新布置*号回风斜井和轨道斜井。全矿井划分为+*****和+*****两个水平,在+*****设*个辅助水平。共划分为*个采区。项目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报告、批复中建设内容不相符,工程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动(工业场地地点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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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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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生态环境:根据沉陷预测,所有煤层开采后的叠加下沉值约*.****,叠加水平移动约*.****;阿拉沟村及*#散户位于村庄及采区边界保护煤柱范围内,受到的影响等级为*级,属轻微损坏,阿拉沟村*#、*#分别位于工业场地保护煤柱和采区边界煤柱保护范围内,距离采区较远,居民房屋基本无影响。在开采过程中,应对开采沉陷区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②地表水环境: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现状为达标区域;项目矿井水经“曝气+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后均能稳定达标;项目拟设*个排污口,位于阿拉沟溪流上;按照工艺处理达标后的污废水排入受纳水体阿拉沟溪流后,完全混合后各预测因子未出现超标,***和氨氮满足安全余量要求;非正常排放条件下,**存在超标现象,最大超标倍数为*.*倍,***、氨氮和**未出现超标;为了避免污水非正常排放导致地表水超标,本环评要求煤矿必须做到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③地下水环境:篆湾煤矿*号井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煤层开采后对长兴组及龙潭组(***+***)砂泥岩弱裂隙含水层造成影响,影响半径为沿采区边界外延***.**;根据对含水层的影响分析以及泉点位置及出露地层,评价范围内**、**、**、***个泉点漏失的可能性小;阿拉沟村饮用水源采用泉点**,根据对泉点影响分析结论,煤矿开采造成其漏失的可能性小,因此煤矿开采对阿拉沟村饮用水源的影响小;根据预测,矸石淋滤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④大气环境:篆湾煤矿*号井环境空气区域现状为达标区域;根据估算模式*********预测,储煤棚、矸石转运场、备用矸石临时堆场最大占标率分别为*.**%、*.**%、*.**%,均小于**%,占标率低,因此矿井排放的粉尘对周围大气影响小;主斜井工业场地****范围内分布有阿拉沟村(北侧****),阿拉沟散户*#(西侧***)、阿拉沟散户*#(东南侧***),不会造成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号、*号风井工业场地****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风井排风对敏感点影响小;篆湾煤矿*号井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④声环境:根据对主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和周围敏感点预测结果,昼间、夜间厂界噪声预测均达标;阿拉沟村*#、*#散户、阿拉沟村声环境均能达标;根据现状监测报告中的噪声监测数据,*号风井工业场地厂界均能达标,本项目投产后噪声源不变,并且针对通风机新增建筑隔声措施,对水环式真空泵新增基础减振措施,噪声源可进*步降低;*号风井工业场地噪声源仅为通风机,布置于场地中部,拟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器、扩散塔措施,预计*周厂界可达标,*号、*号风井工业场地周围****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对敏感点影响小;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⑤固体废物,生产期间煤矸石产生量*万*/*,外运至砖厂综合利用制砖;井下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后外售;生活垃圾统*收集,同生活污水处理站沉淀污泥按照大河镇环卫部门要求、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⑥土壤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中的砷增量仅为*.**%,且预测值满足*******-**** 表* 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影响轻微;备用矸石临时堆场在降雨情况下产生的矸石淋滤水渗漏进入土壤中,土壤中污染物浓度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高,土壤表层(*.**)未出现超标。污染物随时间不断向下部迁移扩散,污染物影响深度最深达*.***,未穿透土壤层;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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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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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生态环境:建设末期应对*#矸石堆场封场,覆土恢复植被,恢复面积为*.*****;对原青龙煤矿工业场地的斜坡煤场、炸药库拆除后进行覆土、植被恢复,恢复面积为*.*****;根据耕地和林地受影响程度的不同进行补偿和恢复治理;按规范留设工业广场及村庄煤柱、井田边界煤柱、采空区防水煤柱、采区边界煤柱、主要大巷保护煤柱、断层煤柱、地表隔水煤柱、河流煤柱(阿拉沟溪流),*#高压线塔须留设保护煤柱。②污废水:矿井水采用“曝气+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处理站规模为******/*(分期建设,*期规模**** **/*、*期规模**** **/*,投产后*.**年开采*水平时建成);生活污水经“生物接触+消毒”工艺(食堂废水和机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处理,规模*****/*;雨季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汇入容积为*****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雨季备用矸石临时堆场淋滤水收集汇入容积为****的淋滤水收集池;设置事故池位于水处理站旁,矿井水事故池有效容积*****,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有效容积****,水泵及管线分别连接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出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污废水总排污管线管道长***,*****,在阿拉沟溪流左岸规范设置排污口;对工业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泉点**、备用矸石临时堆场下游钻孔开展跟踪监测。③废气:矸石转运场、储煤场采用轻钢结构棚盖,*面设封闭拦挡,设固定喷淋洒水装置;备用矸石临时堆场配备*辆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堆放时推平压实;原煤运输栈桥密闭,地面转载点处设喷洒降尘设施,工业场地、运输道路洒水抑尘,运煤车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车辆出厂前对车轮进行冲洗。④噪声:高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禁止高噪声设备(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通风机房设置消声器、扩散塔;运输道路途经居民区(阿拉沟*#散户)设置减速、禁鸣标识。⑤固废:矸石定期送至矸石砖厂综合利用;项目设有备用矸石临时堆场,在砖厂停产时,矸石可运至备用矸石临时堆场临时堆存;生活垃圾和污泥集中收集后按大河镇环卫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污泥处置污泥浓缩压滤后掺入原煤外售;设置*个专门的废矿物油暂存间,将废矿物油收集于油桶中后,暂存于暂存间中,回用于钢丝绳等对油品要求不高的设备润滑。⑥土壤环境:涉及大气沉降途径,可在厂区绿地范围种植对重金属有较强吸附降解能力的植物;涉及地面漫流途径需设置风险防控措施,项目矿井水处理设施配置*座*****的事故池,废水处理系统检修或出现故障时,先将废水存于事故池,待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后再进行处理;在主工业场地外西侧和北侧处耕地设表层采样点,开展跟踪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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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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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年*月*日起施行)开展工作,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后*个工作日内,于****年*月*日在曲靖新闻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平台公示,公示期为*月*日~*月**日;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分别于****年*月**日在项目所在地附近篆湾村民委员会进行了现场公示、****年*月**日在曲靖新闻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平台公示、****年*月**日、*月**日两次在曲靖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征求意见稿*种方式公示时间均为**个工作日(*月**日~*月**日),并在项目周边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活动。网上平台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未受到反馈意见。纸质版调查意见收到**份(个人**份、团体*份)。个人调查对象包括富源县大河镇篆湾村民委员会阿拉沟村**份,团体调查对象包括富源县大河镇人民政府、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大河分局、富源县能源局大河能源分局、富源县邮政局大河邮政所、富源县大河镇篆湾村民委员会。环保类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为落实废水、固废、生态等措施,减缓对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全部采纳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承诺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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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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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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