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台保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东区母家场*村联建棚户区改造(保利云上**地块)*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桥东区分局邢台保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东区母家场*村联建棚户区改造(保利云上**地块)*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邢东环字表〔****〕*号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邢台保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桥东区母家场*村联建棚户区改造(保利云上**地块)*期工程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进行建设。项目位于开元南路以东、冯庄街以北,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剪力墙结构住宅楼*栋,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储藏间、人防工程及给排水、供热、供电、消防、安全等设施。
*、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同时”,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冬季取暖采用城市集中供热,施工期食堂大灶要采用清洁燃料,严禁原煤散烧;②项目区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邢台市污水处理厂。项目要预留中水管网位置,待条件成熟时与市政中水供水系统连通;③要按市有关要求妥善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④产生噪声振动的附属设施必须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并尽量远离居民楼,确保居民楼室内噪声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⑤规划设置的商业用房从事产生噪声、振动、油烟、粉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机械加工等行业的经营活动,需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前,应依法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该项目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桥东区分局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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