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市历城区山水宏鑫建材厂济南山水宏鑫建筑固废资源化再利用项目(*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济南山水宏鑫建筑固废资源化再利用项目(*期) |
高新区 |
济南市历城区山水宏鑫建材厂 |
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 |
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浓度、最高排放速率分别为*.***/*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浓度、最高排放速率分别为*.***/*³、*.*****/*。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³),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级相关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高浓度为*.*****/*³,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其他建材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噪声:监测期间,该公司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最大为**.***(*),厂界夜间噪声测量值最大为****(*),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功能区标准。固体废物:轻物质、其他垃圾、金属、渣土及粉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