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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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革提升整治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号 |
丽水市巨龙皮饰有限公司 |
丽水市巨龙皮饰有限公司原有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 *** 号,专业生产各种规格式样的 ** 成品革企业,后搬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号,生产规模为年产 ***万米合成革后段处理产品,总投资 **** 万元。 |
已按要求进行公参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喷淋废水、洗桶废水委托合力革业有限公司代为处置, 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级标准,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统*处理;生产线上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危废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