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共受理*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开元路***号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环评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及公参说明链接 |
* |
年产*万吨绿色环保高分子净水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
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大川技改项目-报批稿(文本稿)********-删除涉密 信息公开说明 |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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