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海南灵康美安生产基地(*期)建设项目(修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审批办公室 发布时间: [****-**-**] 点击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灵康美安生产基地(*期)建设项目(修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
项目名称:海南灵康美安生产基地(*期)建设项目(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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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期*****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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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口志晟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年*月**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号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附 件:
- 海南灵康美安生产基地(*期)建设项目(修编)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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