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年*月**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厅窗口(邮编:******)
*、建设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血站新建*台血液辐照仪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
*、建设单位名称 |
遵义市中心血站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核工业***研究所 |
*、受理日期 |
****年*月**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遵义市中心血站新建*台血液辐照仪项目环评报告(公示版).***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