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吨玻璃灯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吨玻璃灯饰建设项目 |
新干县玻璃灯饰工业城 |
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
**江西凯顺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吨玻璃灯饰建设项目(报批稿).***公参报告.****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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