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受理了*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大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大同市恒安街政务大厅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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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御河孤山水库~得大高速桥段综合整治工程 |
御河孤山水库~得大高速桥段 |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
山西浩瑞鑫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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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冈区电子垃圾回收利用项目 |
大同市云冈区物资总公司东院 |
大同市创启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深圳市百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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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大同市御河孤山水库_得大高速桥段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大同市云冈区电子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