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国道107线东移开封境(炎黄大道至许昌交界)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招标公告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拟批复国道107线东移开封境(炎黄大道至许昌交界)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更新时间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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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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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国道***线东移开封境(炎黄大道至许昌交界)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尉氏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国道***线东移开封境(炎黄大道至许昌交界)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国道***线东移开封境(炎黄大道至许昌交界)新建工程

该项目起点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炎黄大道南侧,止于裴寨南开封与许昌交界处,

开封市公路管理局

河南汇能阜立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 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扬尘监管,物料拌合站位置、粉状筑路材料堆放地点应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采用全封闭沥青搅拌设备,沥青烟气经净化后排放;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在敏感建筑物路段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加强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应采取降噪措施。

  *. 废水。施工期,跨河桥梁基础施工应设围堰,并设置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尽量减少桥梁施工对水体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

  *.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

*、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尉氏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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