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泰和县桂源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号(******)
项目名称 |
泰和县桂源水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和县禾市镇年洲上村 |
建设单位 |
泰和县桂源电站(普通合伙) |
环评机构 |
赣州市辉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泰和县桂源水电站属已建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该项目位于泰和县禾市镇年洲上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在牛吼江河段建设拦河大坝,为低水头径流式电站。电站共*台机发电组总装机容量******,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万***。大坝正常蓄水位**.***,总库容为***万**;工程等别为*等小(*)型,相应水工建筑物级别为*级,项目由主体工程(挡水坝、泄水闸、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及其设施设备)、辅助工程(员工宿舍、供水供电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废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组成。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做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确保下游生态、生产、生活等用水需求。按要求制订下泄流量环保调度方案,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完善生态泄水建筑物建设,建立坝下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依法承担电站建设和运行造成对鱼类影响的责任,积极采取鱼类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 (*)做好*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临时施工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电站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工程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向河内弃渣。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收集和存放施工区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施工迹地的回填等生态修复工作中,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对占用农田的临时占地须进行复垦。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初期蓄水前,做好淹没区清理工作;蓄水后,应严格落实水土流失治理、削减和控制库(周)区污染负荷等措施。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田堆肥使用,不得向水域直接排放,严禁在库区水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确保库区环境安全和下游用水安全。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电站格栅打捞垃圾、发电机废油等。发电机废油、含油污泥及变压器废油等属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收集桶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电站格栅打捞垃圾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采取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针对水电站建设和运营中易发、常发的各类情况,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与当地政府部门、沿岸取水单位等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加强各类废油和漏油的收集,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和供水安全。 |
公众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了现场张贴、登报、网上调查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