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抚顺稼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只袋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望花区朝阳路东段**号
邮编:******
* 、项目名称
抚顺稼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只袋笼项目
*、建设地点
抚顺市望花区盘南路西段
*、建设单位
抚顺稼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抚顺稼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成立于抚顺市望花区盘南路西段,主要产品为各种尺寸的除尘器袋笼,主要原料为铁线、底盖及粉末涂料等,设计产能为每年生产**万只袋笼。项目总投资**万,占地****㎡。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产品喷粉产生的粉尘、烘干产生的****及燃油锅炉运行时产生的烟气。
产品喷粉产生的粉尘经滤筒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燃油锅炉烟气经**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均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北侧超市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采用底噪设备,合理布置在厂房内,并采用减震基础等减噪措施。在项目厂界外侧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调直工序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做外售处理;喷粉过程中滤筒收集下来的粉尘回用于喷粉工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