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济南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大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招标公告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济南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大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更新时间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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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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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港盛大厦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港盛大厦项目

高新区

济南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万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总排污口出水**、***、***、氨氮、总磷、总氮、**,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均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级标准要求。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厂界值为**,氨气最大厂界浓度为*.****/**,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的要求。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边界昼间噪声在**.*~**.***(*)之间,夜间噪声在**.*~**.***(*)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和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清运,中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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