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那马组团北侧土地储备项目地块***至**立项手续的请示》(南土储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号)精神以及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蓝线图(蓝线图编号: ***************号),同意那马组团北侧土地储备项目地块***项目立项。
*、项目拟建地点:良庆区那马镇。
*、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备用地范围内*通*平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储备阶段总投资估算为*****.**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或财政拨款。
*、接文后请按规定尽快开展土地收储等相关手续,待开发业主明确后,由开发业主到我委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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