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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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浩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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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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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厂区南侧紧邻宁海路;西侧为未命名道路,隔道路为吉顺铝塑门窗厂;北侧为临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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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建筑、营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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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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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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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浩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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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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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友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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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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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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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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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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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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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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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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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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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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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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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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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属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适用范围中的除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周边***米范围内现状和规划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列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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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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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新增*台***型混凝土搅拌站,投产后可新增免烧砖******³,商品混凝土******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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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生活污水、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级标准,排入雅达虹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原料库、搅拌站半封闭,并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洒水抑尘;搅拌站储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表 * 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制要求;破碎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标准限值要求。
*.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区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回收的粉尘、废坯废料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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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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