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中学:
报来《关于给予南宁市第**中学东校区(高中部)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办学环境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同意南宁市第**中学东校区(高中部)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立项。
*、项目编码:****-******-**-**-******。
*、项目拟建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号。
*、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分*期建设,拟拆除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拟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期拟拆除音乐舞蹈室及平房共****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平方米,教师管理用房****平方米;*期拟拆除办公楼及学生公寓楼****平方米,新建架空层****平方米,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平方米,卫生间***平方米;*期拟拆除教学楼及电教综合楼共****平方米,新建架空层****平方米,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和室外配套的场地平整、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期总投资****.**万元,*期总投资****.**万元,*期总投资****.**万元),其中第*部分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
*、资金来源:市财政筹措解决。
*、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水利、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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