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6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招标公告
2020年09月16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变更)的拟批准公示 |
项目名称: |
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变更)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 |
建设地点: |
甘肃省定西市、天水市 |
建设单位: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编制单位: |
甘肃水投天水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变更工程为将原取水口由原总干渠*#总分水闸改移至引洮供水*期工程*干渠末端*#分水闸,之后渠线以无压暗渠+倒虹吸(隧洞连接段布设了*座倒虹吸)+短隧洞方式进入响河沟,在沟内采用压力管道方式沿沟道台地行进至武山县洛门镇穿渭河后在周家庄接入可研线路。工程变更后全线总长度为**.*****,变更段新建引水系统**.*****,较原环评线路短**.*****。全线布置建筑物有隧洞**座、消能箱*座、消力池*座、汇流池*座、闸阀井(含隔断阀井、复合式空气阀井和放空阀井)***座、分水阀井*座、镇墩***个。该段较环评阶段隧洞增加*座,消能箱减少*座,闸阀井减少***座。镇墩减少***个。变更项目符合国家及甘肃省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甘肃省水利发展“***”规划、《天水市城市供水规划》、《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实现天水市城区区域经济发展和水资源利用的协调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本工程设计规划水平年****年引洮向天水城区年供水水量****万**,供水时间为每年**个月(每年*月份为引洮工程停水检修期),引水流量为*.***/*。本工程总占地***.*****,其中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荒地**.*****。本工程共涉及移民*户,**人。采取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该工程总投资******.**万元,施工总工期**个月;管理人员总定岗数为**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管理要求。施工期结束后,因道路开通、施工场地、营地的建设、弃土弃渣的临时堆放造成的占地范围内植被的破坏目前已全部恢复或补偿。 施工期结束后沿线植物基本恢复生长,且长势良好,种类多样。施工占地范围内及周边未发生水土流失情况。(*)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变更段输水管线穿越武山县洛门镇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级、*级保护区,较原环评阶段穿越长度减小。穿越过程选择枯水期施工,采用围堰导流方式,控制施工天数、施工过程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杜绝油品的跑、冒、滴、漏现象造成水体污染。施工期间未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场地、弃渣场,极大程度减小了对水源地的不良影响。该部分水源地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变更线路避开取水点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对水源地保护区的影响属于暂时影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运营期无影响。项目周围较为空旷,沿线环境敏感点较少,其产生的扬尘易扩散稀释,因此对作业区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相对较小,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结束已经全部结束,未造成较大影响。(*)做好噪声防治工作。通过施工期声环境质量检测结果未出现超标情况可知,项目施工期采取措施后基本未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影响。项目运营期,水泵等生产设备将产生*定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介于**-****(*),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使噪声降至****(*)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其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工程开挖产生的碎石部分用于隧道内管道周围防护,施工完毕后已作为工程区绿化覆土、复垦换填用土利用。通过环评工作现场踏勘,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占地范围内进行了清理平整,未遗留垃圾、弃土弃渣,无现有环境问题,措施有效。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理处置,未遗留至施工场地内。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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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年*月**日天水秦州-今日信息第*次公示****年*月*日至*月**日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次网站公示****年*月*日~*月**日,共**个工作日,《甘肃法制报》第*次公示****年*月*日~*月**日,共**个工作日,《甘肃法制报》第*次公示****年*月*日,武山县张贴公告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
电话: |
****-*******(传真) |
邮箱: |
**********@***.*** |
邮编: |
****** |
通讯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号(省统办*号楼) |
公示期:****-**-**起(*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电话:****-*******(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号(省统办*号楼)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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