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环政承字[****]**号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内蒙古华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乳粉及调制乳粉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内蒙古华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内蒙古华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乳粉及调制乳粉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受理完结。
*、你公司申报情况
(*)你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你公司已提交以下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纸质版、电子版***格式原件各*份);
《呼和浩特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纸质版、电子版***格式原件各*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原件*份、电子版***格式*份);
(*)你公司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超过*年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重新审核。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项目所在地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请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和林格尔县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