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年**月**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省生态环境厅窗口(邮编:******)
*、建设项目名称 |
正安县正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正安县良坎电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小箐乡凤凰村上半沟 |
*、建设单位名称 |
正安县和溪镇龙台村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贵州永冠至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年**月**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
(公示版)正安县良坎电站工程.*** |
*、公众参与说明 |
(公示版)公众参与说明与公众参与途径.***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参与途径.***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