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7年7月24日)
招标公告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7年7月24日)
更新时间 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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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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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年*月**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环保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油漆和危险固废存储间及*般固废堆场项目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内现有装置区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烯装置区新增油漆和危险固废存储间,****装置区拆除原有*般固废堆场重建、**装置区拆除原有*般固废堆场重建。现有产品产量保持不变。 水环境:施工期间废水均能通过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外环境。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现场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降尘;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对堆放场采取压实、覆盖等预防措施;渣土运输车施行密闭运输,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和时间,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手段、采用临时隔声声屏障;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等措施。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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