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环保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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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新仓库及第*条生产线项目 |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科*路**号 | 南京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本项目排水系统已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并排入公司原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进入南京桥北污水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达标。 *、该公司厨房在本项目之前已安装静电油烟净化设施,不是本次项目实施的内容,该油烟净化设施是环保认证产品(认证号:******-**-****-***)。厨房使用电及天然气做能源,无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该项目冷却塔位于厂房南侧室外,其余均在室内。噪声排放达标。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纸箱和瓶胚、废油抹布、墨盒、废油和实验室检测产生的废液和玻璃器皿等。生活垃圾及*般固废由南京碧绿健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处理,污水站污泥由南京赛珂种养殖有限公司处理,废纸箱和瓶胚由上海苏圣工贸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抹布、墨盒、废油和实验室检测产生的废液和玻璃器皿等危险废物委托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厂界南侧建有危废暂存场所,符合相关要求。 *、该公司厨房已安装静电油烟净化设施,是环保认证产品(产品认证号:******-**-****-***),油烟排放总量不予核定。废水中除总磷外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该项目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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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验收不合格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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