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年**月**日)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号 联系人:南京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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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新增*台 *射线**系统 |
南京市*合区龙池街道龙华路*号 | 南京京滨化油器有限公司 | 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 | *射线**系统防护门安装有门机联锁装置;操作台设置急停开关;装置顶部及操作台设置工作状态警示灯;装置外表面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操作人员参加辐射防护和安全知识培训并培训合格;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配备*台环境辐射剂量仪及*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 | 此项目为环评报告表,无需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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