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干熄焦烟气净化项目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炼焦分厂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干熄焦烟气净化”工程,针对*#、*#干熄焦压力调节放散气采用“小苏打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经新建排气筒排放。预存室放散气、排焦装置烟气、运焦系统转运站集尘风仍混合后进入地面除尘站,除尘后由现状排气筒排放。改造完成后两股干熄焦烟气均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废气:本项目为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实施后*#、*#干熄焦压力调节放散气***排放量将大大减少,干熄焦压力调节放散气以及干熄焦预存室放散气、排焦装置烟气、运焦系统转运站集尘风混合废气中***和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稳定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具备达到超低排放的能力。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研磨机等,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安装减震设备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 固体废物:脱硫灰作为*般工业固废于厂区内暂存后委外综合利用,废布袋送梅钢转炉焚烧处置,固废*排放。 |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