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中国石化金陵分公司化工*部污水脱氮提标项目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化工*部现有厂区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不涉及生产),拟在原有***污水处理装置后增设*套“改良***”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化池*座、缓冲水池*座等。项目建成后,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满足《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相关要求。 |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本次新增的“改良***”污水处理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以***、***为主),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但增加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即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项目实施后,可减少废水中**、氨氮和**等水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改善周围水环境。 噪声:本项目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类机泵和风机等,运行过程中通过隔音减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本次新增的“改良***”污水处理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活性污泥,待补充鉴别后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不外排。 |
/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