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淮安新元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概要:企业于****年建成运营,共建有年产**万吨元明粉工程项目、年产*万吨硝盐联产技改项目及年产****吨*,*-*甲基苯胺工程项目。
后评价由来:现有工程建成后,与原环评批复内容相比,实际建设内容存在变动,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号)等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评价范围:年产**万吨元明粉工程项目、年产*万吨硝盐联产技改项目及年产****吨*,*-*甲基苯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县人民北路**号;
联系人:曾兆柱;
电子邮件:*********@**.***;
电话:***********;
邮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淮安新元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万达广场*号公寓楼*单元****室;
联系人:胡工;
电子邮件:**********@**.***;
电话:****-********;
邮编:******。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交流→企业项目现场、周边环境详细调查→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告评审→报告报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如下链接。
链接:*****://***.*****.***/*/*********************** 提取码:****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网络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期间,均可提出与本企业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建设单位: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