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海口龙珠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名称:海口龙珠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口市龙珠湾海域,处于龙昆沟、海关分洪沟和大同分洪沟出海口,毗邻万绿园、滨海立交桥、世纪大桥以及世纪广场。
*、建设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国海浩瀚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包括有:沟渠护岸修复工程、污染底泥环保疏浚工程、生态补水工程、雨污系统截流及景观优化工程、海关沟跌水坝工程、红树种植工程等*个类型。建设规模有:建设*段护岸,总长****,抛石量*******;清淤面积********,清淤量********;设有*套取水泵船,取水量为*万**/*;对龙珠湾海关沟污水截流系统进行改造,位于排出口处加设*座钢坝闸;在海关沟内设置*座跌水坝;种植红树林****.** **,总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文动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后,由于本项目用海区域潮流流速较小,且护岸是顺岸式布置,用海区域附近潮流流速变化不大。工程后的流速具体表现为:涨潮时,潮流是自西北向东南流入龙珠湾,龙珠湾口门通道处涨急时刻最大流速在*.***/*左右,项目用海区域涨急时刻最大流速在*.***/*左右。落潮时,潮流是自东南向西北流出龙珠湾,龙珠湾口门通道处落急时刻最大流速在*.***/*左右,项目用海区域落急时刻最大流速在*.***/*左右。
工程后,在涨急时刻,跌水坝及其南侧区域流速增大,流速增加值最大为*.***/*,龙珠湾内部大部分区域、龙珠湾口门通道及其西侧海域流速减小,流速减小值最大为-*.***/*,流速变化大于***/*的范围最远的距离在护岸区域周围**内;在落急时刻,跌水坝及其南北两侧区域流速增大,流速增加值最大为*.***/*,护岸周边区域、龙珠湾口门通道及其西侧海域流速减小,流速减小值最大为-*.***/*,流速变化大于***/*的范围最远的距离在护岸区域周围***内。
工程后项目附近海域潮流流速变化较小,流速变化最大值为*.***/*,流速变化大于***/*的范围最远距离为***。项目建设对项目附近海域的潮流影响很小。
(*) 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后,整个龙珠湾大部分区域以及龙珠湾口门西侧区域都将产生回淤,尤其是*段护岸沿岸区域淤积最大,淤积量最大为****/*,龙珠湾口门区域淤积量最大为*.***/*,大于***/*的淤积范围离用海区域西北侧最远****处的海区。在跌水坝南北两侧海域,则会造成*定程度的冲刷,冲刷最大强度为*.***/*。
(*) 水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后,护岸抛石、清淤疏浚产生的悬浮泥沙超Ⅰ、Ⅱ类水质(>****/*)面积为*.*********,超Ⅲ类水质(>*****/*) 面积为*.*********,超Ⅳ类水质(>*****/*)面积为*.*********。施工期产生的悬浮泥沙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旦施工结束水质立即恢复原状,含油污水经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上岸交由吸粪车清运。项目实施对海洋水质环境影响较小。
(*) 沉积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施工泥沙的扩散除了自身的沉降外,主要受到潮流的输运作用影响。根据预测,仅按悬浮泥沙浓度>****/*的区域会对海底沉积物造成影响计算,护岸抛石、清淤疏浚产生的悬浮泥沙超Ⅰ、Ⅱ类水质(>****/*)面积为*.*********,超Ⅲ类水质(>*****/*) 面积为*.*********,超Ⅳ类水质(>*****/*)面积为*.*********。根据沉积物质量监测结果,工程区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施工产生的沉积物来源于本海域,不会对本海域沉积物的理化性质产生影响。此外,护岸抛石、清淤疏浚对沉积物影响时间是短暂的,*旦施工完毕,这种影响在较短的时间内也就结束。因此,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沉降后,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较大变化,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施工期污染物均经过处理,不直接在工程区域排放,因此不会对工程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实施对沉积物环境影响不大。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间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主要是护岸抛石、清淤疏浚产生的悬浮泥沙污染工程附近的水质环境,使水体浑浊,也将对浮游生物、游泳生物产生影响。
项目实施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可通过本项目自身对环境治理措施方式作为生态补偿,不建议另计算生态补偿金额。
(*)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船舶及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项目在施工阶段水上施工、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等各种机械噪声昼间达标排放所需的衰减距离为 **~***,夜间达标距离为**~****。施工期噪声昼间影响距离在****以内,夜间影响距离在***以内。据现场调查,龙珠湾北侧沿岸分布有居民区,工程区与沿岸小区住宅最近距离约***,即项目夜间施工将对项目区周围沿岸居民生活作息有*定的干扰。因此,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的避开居民作息时段进行施工、运输等活动,禁止夜间施工,确实须要施工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告示公告周边居民,且无居民反对情况下方可进行,以免引发民事纠纷。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控制。
(*)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队*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总排放量*.**。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施工船舶及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或事故性的残油、洗涤油应及时盛接,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来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来自两方面,*是热带气旋及其引发的巨浪、风暴潮对工程自身的潜在风险,另*方面是施工期间施工船舶碰撞、溢油事故。
根据施工方提供的资料,目前项目已完工,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自然灾害、赤潮、船舶碰撞、溢油等事故发生,没有任何风险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政策、规划的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充分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及环境监督管理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号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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