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环保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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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扬子石化烯烃厂*#乙烯装置裂解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 |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烯烃厂乙烯装置 |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目前扬子石化联合乙烯装置的裂解炉***排放实测数据指标高于标准中的要求,故决定对裂解炉燃烧器进行改造。 |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废水:技改项目实施后,相比技改前减少了***排放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无固废产生。 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隔音,减缓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
* | 扬子石化烯烃厂*#乙烯装置裂解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项目 |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烯烃厂乙烯装置 |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目前扬子石化联合乙烯装置的裂解炉***排放实测数据指标高于标准中的要求,故决定对裂解炉燃烧器进行改造。 |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废水:技改项目实施后,相比技改前减少了***排放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无固废产生。 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隔音,减缓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
* | 南京市秦淮东河*期工程 | 南京市江宁区、栖霞区、秦淮区 | 南京市水务局 | 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秦淮东河*期工程起点在秦淮河*桥瓮,终点在*乡河入江口,线路总长度**.****,实现分洪*****/*。由河道工程、青龙山西村隧洞、大庄节制闸、影响及补偿工程、桥梁改造工程组成。(*)河道工程共分①运粮河河道整治工程*.***;②新开河*.****;③*乡河河道整治工程*.****。(*)青龙山西村隧洞*.***。(*)大庄节制闸。(*)影响及补偿工程**座。(*)桥梁改造工程包括**座公路桥梁,*处铁路桥梁改造。 | 水环境:生活污水,修建容纳***污水量的化粪池,并采用*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绿化或道路清洒;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设置集水沟,建设小型隔油沉淀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基坑废水,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适当投加絮凝剂后清水回用; 隧洞施工废水,在隧洞口(两端)设置*****的沉淀池、*****的蓄水池和*个小型过滤池,施工废水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施工期进行地下水监测; 疏浚余水,自然沉淀,冲填区余水排放口末端设置的澄清池中投加絮凝剂促沉; 运营期管理处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管理处绿化。 地下水保护措施,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加强防渗,禁止在水源地范围内设置临时施工营地和施工区。 大气环境: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安装尾气吸收装置、车辆维修保养、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敏感点附近减少燃油设备的使用,并采取分散设置方式; 施工扬尘,避免大风天气土料开挖;洒水降尘;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敏感点附近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增加非雨日洒水降尘次数; 交通扬尘,洒水降尘、限速,物料运输防护;施工管理;车辆清洗设施、绿化措施等;敏感点附近减速慢行、保持车辆轮胎的冲洗、增加非雨日洒水降尘次数; 人员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环保教育、禁止就地焚烧垃圾。噪声:施工噪声,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部分设置临时隔声屏; 交通噪声,交通管制措施,设立警示牌和限速;道路养护和车辆维护保养;夜间禁止施工;敏感点附近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出车频率,夜间禁止施工。 固废:土石方处理,按照施工设计开挖、回填;分类收集、分布处置;及时处置,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貌;做好水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放、外运;每个施工生产、生活营区设置**个垃圾桶,并经常喷洒消毒药水; 运营期生活垃圾,设置*个垃圾桶,定期转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生态:临时占地恢复措施,在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在施工后进行表土回覆; 弃土场,采用拦挡措施、草袋压边和防尘网苫盖等工程措施进行防护。弃土场上游和两侧设山坡截排水沟等截、排水工程,进行土地整治,弃土结束后分块进行生物恢复。 禁止在生态红线管控区内设置施工场地、临时道路、弃土场等。 环境风险:控制闸口流量,及时监测,启动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通过网上公示及问卷调查开展公众参与,并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采纳了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并在相关章节提出对应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严格执行环保“*同时”制度,报南京市环保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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