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箱:******@***.***
通讯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齐庆路*号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铜川市新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
陕西-铜川-新区 |
铜川市建筑垃圾集中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野狐坡村口北。本项目占地面积***亩,可回收占地面积 ** 亩,总建筑面积***** *²,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破碎加工车间、制砂制砖车间、原料存放区、成品存放区、管理办公区、场地硬化、绿化等工程;不可回收占地面积 *** 亩,库容量****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上游拦洪坝(分*期、*期)、下游拦渣坝、排洪系统、雨水淋溶液收集管以及防渗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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