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见 |
* |
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宁安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址内 |
宁安瀚潍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哈尔滨北方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变通合伙)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安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址内。主体工程建设*台*** */*机械炉排型焚烧炉,*台**.***/*余热锅炉,*台***凝汽式汽轮机,*台****发电机,配套建设*座****.***垃圾贮坑、*座*****/*渗滤液处理站、*座*****调节池、*座*****中和沉淀池、*根***高烟囱、*台****.***逆流式机械通风冷却塔、*座******消防水池、*座****升压站、*个****柴油罐、*个****尿素储存罐、*座*****石灰仓、*座***活性炭储仓、*座*****炉渣坑、*座*****灰仓、*间*****飞灰暂存间,*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座*** **事故池、*座*****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座** **事故油池、*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座地下水监测井,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系统、综合主厂房、空压站等。 |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产生*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及时清淘;运营期,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等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反应器+*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纳滤膜+**反渗透膜)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至冷却塔循环用水,不外排。**浓水+**浓水回用至石灰浆制备,污泥脱水回喷至焚烧炉。冷却循环水系统的排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浓盐水、反冲洗水及锅炉排污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中道路清扫、消防以及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垃圾贮坑、渗滤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内调节池及各处理池、危废暂存间、固化飞灰暂存间、事故池、事故油池以及污水管线属于重点防渗区,应采取有效防渗材料,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渗透系数*≤*×**-***/*,危废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厂房地面等*般防渗区采用有效防渗材料,保证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渗透系数*≤*×**-***/*。厂区内其它道路和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表硬化处理。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产生*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设围挡,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建封闭库房存放,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场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锅炉烟气经“****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硫)+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经**米高烟囱排放。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年)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和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系统,对活性炭施用量实施计量。卸料大厅、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厌氧间、调节池)通过集气系统保持负压状态,收集气体后送焚烧炉作助燃气。在卸料大厅入口处设空气幕防臭气外逸,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开启电动阀门及除臭风机,臭气经活性碳除臭装置吸附过滤达标后经***高排气筒排放。合理控制尿素水的喷淋量以及其分布的均匀性,同时采用控制温度及停留时间等措施,厂界恶臭、氨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相关区域产生*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加强对基础的减振防振处理;各类风机、空气压缩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对空排汽管的管口加设消声装置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产生*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按照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运营期,飞灰采用螯合剂处理工艺,稳定化后的飞灰应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的浸出毒性标准要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进场要求后,送宁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期工程填埋。废布袋、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化验废液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处理)、废活性炭、生活垃圾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炉渣、废金属外售综合利用。 (*)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渗滤液收集池泄漏以及柴油、硫酸等化学品的泄露存在潜在风险隐患。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和维修计划、应急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或应急演习;加强设备的维护,避免带故障运行。采用双电源,避免停电事故发生。在柴油罐周围设围堰,设置事故池。制定地下水、土壤等运行监测计划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氧化硫**.***/*、氮氧化物****/*。 (*)在厂区周边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企业在线监测等环境信息,建立与周边公众良好互动和定期沟通的机制与平台,通过企业网站等畅通日常交流渠道。 (*)依托工程中水引入厂区前、宁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期工程完成验收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
是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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