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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环保局甘井子分局关于大连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气瓶检验检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年*月**日我局对大连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气瓶检验检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行政大厅*楼环保窗口
邮 编:******
文件 名称 |
文号 |
发布 时间 |
审批意见 |
关于大连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气瓶检验检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决定 |
大环评准字[****]******号 |
****年*月**日 |
大连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年*月**日,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大连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气瓶检验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我局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你(单位)委托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大连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气瓶检验检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制单位资质合法有效,从事评价工作的人员证件齐全,具有合法从业资格。 《报告表》介绍了大连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气瓶检验检测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经营范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等基本情况。即该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拟选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号-*,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新能源汽车安全性能检测、新能源汽车电动总成系统及动力检测、新能源汽车电池控制与管理系统检测、新能源汽车检测专用功能工具研发、销售;气瓶检验检测。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 《报告表》对该项目建设期间和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依法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提出了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表》的结论是本项目是可行的,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保管理,完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污染排放物,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或降低,该项目符合环境要求。 经审查,《报告表》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客观、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响评价法》第***条第*款、第*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第*款的规定,我局作出以下决定: 批准《大连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气瓶检验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在此基础上,我局就该项目环境保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若本项目地址、工艺、规模等发生改变,需向我局另行 申报。 *、若相应环保法规、标准发生改变,应以新法规标准为准。 *、本项目的环保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项目审批后的监管由分局监察科负责。 你(单位)取得本批准文件后,应当在该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实施本决定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本批准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履行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义务。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日内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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