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年**月**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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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 |
关于《*川东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配套*****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雅环审批〔****〕**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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