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环保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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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南京市高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南京市高淳区 | 光大再生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噪声:已按环评要求落实降噪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循环水泵、风机、汽轮发电机等运转设备。发电机组以玻璃纤维做隔音;安置防音室;调整设备使保持动态平衡(减震);在空气进、排气口处安装消声器;冷却塔采用合理布局;搅拌机采用安装消声器,建筑隔声;引风机采用加装隔音箱、消声器降噪。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废机油、废布袋、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及非正常工况使用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炉渣委托南京钜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飞灰稳定后送高淳区淳容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委托南京乾鼎长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布袋、生活垃圾、污泥、废活性炭厂内焚烧炉焚烧;废催化剂厂家回收再生。固体废弃物均已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环评和验收监测时时已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已在北极星环保网(****://*******.***.***.**/****/********/******.*****)公示报告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