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厅受理*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栋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保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保山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保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保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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