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泸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产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招标公告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泸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产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更新时间 2020-11-17
关键词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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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泸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产车间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姚苏桃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段**号两江新城管委会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新建生产车间及其附属设施

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汇通路北侧(泸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内)

泸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拟于现有厂区(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南区汇通路北侧)内技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厂区现有预留用地修建*栋钢结构的生产车间,共计*层,新配备印刷机、丝印机、覆膜机、自动贴合机及自动模切机等相关设备,并进行自动化生产线改建,新增喷墨工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营运期:

*.印版清洗废水经已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酒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墨房水帘墨雾净化废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无法继续循环使用的喷墨房水帘墨雾净化废水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胶印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喷墨房喷墨废气经水帘处理和设备自带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排放。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缓冲垫、安装减震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危废暂存间,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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