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宝山铁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铜业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宝山铁矿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号(******)
项目名称 |
*宝山铁矿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高县城南西***方位直线距离约***处,上高县塔下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江西铜业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铜业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宝山铁矿区位于上高县塔下乡境内,与*宝山铅锌矿区紧密相连,矿区地理位置坐标范围为:东经*****′**″~*****′**″,北纬****′**″~****′**″。矿区由**个拐点圈定,面积*.*******,开采标高由+****至+****。 本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原矿运出外卖,不进行工业选矿,生产规模为年采**万吨铁钴矿石,采矿回采率**%,贫化率*%,矿山设计剩余服务年限仅*.*年。露天开采工艺主要为表土剥离→凿岩→爆破→铲装→外运销售。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废水包括露采场和堆料场淋溶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露采场和堆料场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本矿区抑尘用水,部分经自建****长排水渠自流入铅锌矿露采坑,再泵入铅锌矿的选矿厂高位水池用于生产作业,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后需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凿岩粉尘、爆破废气、物料装卸粉尘、堆料场扬尘等,属无组织排放。你单位应按报告书要求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露采场、堆料场、物料装卸、矿区运输道路沿线等区域设洒水喷淋装置,并在露采场周边采取绿化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粉尘的产生与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场区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中*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矿山开采剥离产生的废土石全部堆置于排土场用于后期复垦,沉淀池泥渣定期清理,收集后清运至排土场堆放,用于后期露天采场复垦。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多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施工管理、环境管理等措施防止滑坡、泥石流及垮塌等风险;通过合理布局、修建截排水沟、拦挡坝等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做好沉淀池日常清淤等维护工作,避免淋溶水事故排放影响下游地表水水体水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完成的坡面及时做好护坡处理,防止水土流失;服务期满后对露天采场、堆料场和排土场等进行复垦、绿化及植被恢复,维护矿区生态环境稳定性。 (*)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确定本项目物料装卸区、露采场、堆料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米。你公司应配合上高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现有问题的整治措施。按规范设置堆料场和露采场截排水设施,遵循“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进行开采,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少裸露面积,并根据相关要求对裸露地面及被破坏植被进行恢复,采用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等方式恢复种植,开采剥离的表土分层分区在排土场内堆存,不得随意排放、外售。 (*)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收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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