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我局对申办处理资格许可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长春市天蔚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长春市天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国道南环路中段厂院
法定代表人:王仲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委托处置
经营类别:收集、贮存****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年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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