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我局对申办处理资格许可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长春市新璞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长春市新璞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岳家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庞腾宇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类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年经营规模:****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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